为了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,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综合评价体系,按照《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以及我校“开学第一课”主题教育活动要求,建筑工程学院各年级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会。

会议过程中,各年级辅导员向学生讲解了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、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等级、学分计算方法、加减分指标体系、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标准等基础内容,强调了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。此外,高年级辅导员向学生额外强调了综合素质评价与就业毕业、评奖评优的关系;低年级辅导员鼓励学生参照指标体系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、校园文化活动、寒暑假校外实践活动,促进自身全面发展。


通过各年级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会,增加了我院学生对我校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的了解,同时引导我院广大同学在新的学期进一步明确目标、端正态度。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以“开学第一课”教育活动为契机,做好宣传工作,积极搭建活动平台,提升学生综合能力。(建筑工程学院供稿)